2024年江西省“振兴杯”服装行业服装缝纫工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方案
根据《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江西省“振兴杯”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》(赣人社字〔2024〕156号)要求,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于都县人民政府主办2024年江西省“振兴杯”服装行业服装缝纫工职业技能竞赛,为确保大赛工作顺利开展,特制定本竞赛方案。
一、组织机构
本次竞赛指导单位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国资委、省总工会、团省委、省妇联等五部门,主办单位为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于都县人民政府,承办单位为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协办单位为于都新长征高级技工学校。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指导单位的文件精神,牵头成立大赛组委会,负责统筹竞赛全面工作,协调重大事项,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于都新长征高级技工学校,负责竞赛的日常组织工作。
二、竞赛内容
(一)竞赛组别
职工组(单人赛)、学生组(单人赛)
(二)竞赛职业(工种)
服装缝纫工
(三)竞赛标准
1.本次竞赛以相应职业《国家职业标准》为依据,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(高级工)的技能要求实施。结合现代服装行业实际情况,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、新技术、新设备和新技能有关内容,确保竞赛技术质量。
2.本次竞赛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实操两部分。理论知识考试部分采用试卷答题的方式进行;技能实操考核部分采用服装缝纫工艺现场操作、评委现场评分的形式进行。竞赛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,计分方法如下:总成绩=理论知识成绩x30%+技能操作x70%,最终按理论知识和技能实操考核的总成绩进行排名。
注:总成绩相同者技能实操成绩优秀者在先。
三、参赛对象
(一)参赛年龄
参赛选手年龄在16周岁以上,法定退休年龄以内,且思想政治素质良好,职业道德高尚,无不良从业记录。
(二)参赛身份
1.职工组
(1)江西省行政区域内,各企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、大中专院校、技工技师院校在职教师均可报名参加。对已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服装项目竞赛中获得一等奖、省级一类竞赛获得前6名、省级二类竞赛获得前3名的人员和已通过竞赛获得江西省技术能手荣誉的人员,不得再以选手身份参加竞赛。
(2)参赛选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爱岗敬业,锐意进取,勇于创新。
2.学生组
(1)参赛选手须为江西省行政区域内服装相关专业的各本科及大中专、职业院校、技工院校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加。对已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服装项目竞赛中获得一等奖、省级一类竞赛获得前6名,省级二类竞赛获得前3名的人员,不得再以选手身份参加竞赛。
(2)参赛选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爱岗敬业,锐意进取,勇于创新。
四、竞赛安排
本次竞赛分选拔赛和省级决赛两个阶段进行。
(一)选拔赛
选拔赛由各地各单位自行组织进行,选拔赛须在2024年10月22日前完成。
(二)省级决赛
(1)时间:2024年10月30日—11月1日,10月30日9:00-15:00报到,并领取参赛证。
(2)报到地点:赣州市于都县新长征高级技工学校匠勤楼1楼“就业之家”(于都县齐民路199号)。
(3)竞赛地点:于都县省级服装产业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(于都县上欧返乡创业园1期4号)。
(三)报名方式
决赛参赛选手由各设区市、省直部门(行业协会)、企业、院校团体统一推荐报名参赛。原则上每个单位各组别(职工组、学生组)参加名额不超过两名,协办单位可多派1名选手参加。参赛单位按照本单位实际参赛组别分别推荐1名对应组别的技术专家,该专家将担任本组别比赛现场裁判和评分裁判。于2024年10月24日前将《2024年江西省“振兴杯”职业技能大赛服装缝纫工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1)、《2024年江西省“振兴杯”职业技能大赛服装缝纫工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汇总表》(附件2)、《2024年江西省“振兴杯”职业技能大赛服装缝纫工职业技能竞赛裁判推荐表》(附件3)电子版及盖章件发送至电子邮箱ydxczjgxxjdc@163.com,组委会审核后,如有不符合参赛条件的于10月25日前电话通知,未接到通知的均可参赛。
报到所需材料:本人身份证复印件(A4纸,正反面印在同一页),学生证/工作证复印件,《报名登记表》《报名汇总表》原件(加盖推荐单位公章)。
比赛不收取报名费,参赛选手比赛期间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,相关费用自理。
五、竞赛奖励
(一)奖励
对获得第一、二、三名的选手,由大赛组委会按规定给予奖励。
(二)授予荣誉称号
经相关部门审核后,对各职业(工种)职工组前3名的参赛选手,按程序申报相关荣誉称号,已获得相关荣誉称号的不再重复授予。
(三)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
1.职工组
(1)对获得前3名的选手,按规定颁发相应职业(工种)技师(二级)职业技能等级证书,有同种职业(工种)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晋升高级技师(一级)证书。
(2)对第4至10名的选手,按规定颁发相应职业(工种)高级工(三级)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
2.学生组
(1)对前3名的选手,按规定颁发相应职业(工种)高级工(三级)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
(2)第4至10名的选手,按规定颁发相应职业(工种)的中级工(四级)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
(三)其他
1.省级决赛取得前三名的指导教师(每名限1人),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“竞赛优秀指导教师”荣誉证书。
2.对实际参赛选手少于20人的赛项,按《江西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奖励人数的50%执行(有小数部分四舍五入取整);对实际参赛选手少于10人的赛项,仅通报比赛名次;获奖选手不得并列排名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
各地、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技能大赛是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人才强省战略,提高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水平,展示职业技能才艺的重要措施。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,细化工作方案,切实做好赛事组织工作;各地、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发动,精心组织,认真做好选拔赛和决赛的参赛组织工作。
(二)严格要求,确保质量
按照相关职业竞赛要求,组织好竞赛,确保竞赛工作科学规范,严格遵守纪律,严把过程管控关,强化监督,确保竞赛公平、公正,高质量完成。
(三)加大宣传,营造氛围
承办单位、各参赛单位要以组织、参加江西省“振兴杯”职业技能大赛为契机,通过电视台、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主流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赛事赛况,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,选树典型,努力营造"劳动光荣、技能宝贵、创造伟大"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。
竞赛组委会联系方式:
联系人:周娴
联系电话:15390749062
电子邮箱:ydxczjgxxjdc@163.com
地址:于都县贡江镇上欧工业园齐民路199号于都新长征高级技工学校